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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公司法务
![]() 平川修律师是安德森·毛利·友常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的主要业务涉及:一般公司法务,重点是M&A以及金融交易事务。平川修律师在为国内外的跨国公司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他经手过多起全球证券出售案件,其中包括各种英国证券优先出售业务及复杂的股权收购竞标业务,比如Vodafone日本电信收购案及Ripplewood收购日本长期信用银行(LTCB)(现在称新生银行)案。
![]() 《日本企业人权宣言》(共著)(1991年)
![]() 东京大学(1976年 法学士)
美国华盛顿大学(1977年 法学硕士) 美国某律师事务所研修
![]() 日本(1973年)
纽约(1979年)
![]() 第二东京律师协会
美国律师协会 日本人权协会
![]() 日语(母语)
英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