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森·毛利·友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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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内容
诉讼/仲裁
本事务所受理企业活动中发生的所有类型的纠纷案件。以下为本事务所办理的主要的纠纷案件。
  • 国内诉讼案件
• 国际贸易诉讼(涉及国际裁判管辖、准据法选择、国际条约或外国法解释适用等问题的案件)
• 公司法、M&A相关诉讼(制止董事违法行为的临时处分程序、阻止新股和新股认购权发行的临时处分程序、股
  东代表诉讼等对公司董事的损害赔偿请求诉讼、取消股东大会决议诉讼等)
• 知识产权诉讼(请求停止侵权行为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诉前保全措施请求、对专利厅审议裁决的行政诉讼
  等)
• 劳务诉讼(个人劳动争议诉讼、团体劳动争议诉讼、有关非法劳务行为在劳动委员会的程序及相关的行政诉
  讼)
• 有关消费者诉讼(产品责任诉讼、消费者团体诉讼等)
• 有关金融交易的诉讼(与互惠信贷交易、其他金融衍生交易等有关的损害赔偿诉讼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诉讼
  等)
• 破产相关诉讼(破产管理人等提起的否认诉讼、更生债权确定诉讼、更生担保权确定诉讼、基于民事再生法的
  担保权定价请求等)
• 税务诉讼(行政复议程序、撤消诉讼等)
• 一般商事案件(持续合同上的地位确认请求诉讼、借款返还请求诉讼、工资增减请求诉讼、停止损害信誉请
  求、房屋腾退请求、商事非诉讼案件等)
• 其他还有∶专家责任诉讼、居民诉讼、有关反垄断法的诉讼、民事调解案件、民事财产保全案件、强制执行案
  件、遗产分配案件、刑事辩护案件、刑事起诉案件等
  • 国外诉讼案件
• 关于国外诉讼案件的一般咨询、当地律师的选任和监督
• 国外诉讼案的送达程序(关于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提供有效建议,根据领事条约、海牙送达公约程序规定提供
  协助等)
• 为国外诉讼案件收集证据(宣誓供述书的制作,实施在日本国内的调查(提交资料及录取证言),依国际司法协
  助程序寻问证人等)
• 关于日本法的专家证言的提供
• 与外国判决、外国仲裁裁决有关的咨询、执行判决请求诉讼的履行
  • 商事仲裁案件
• 以当事人的代理人或仲裁员或专家证人身份参与在JCAA(日本商事仲裁协会)、ICC(国际商会)、AAA(美
  国仲裁协会)、LCIA(伦敦国际仲裁院),CIETAC(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常设仲裁机构举行的仲
  裁活动
• 参与临时仲裁(英文又称“Ad Hoc仲裁”)及原法官为调解员的私人调停程序的设计和运用
  • 为利害关系人的诉讼案件的监督
为保险公司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各种诉讼案件的监督,与诉讼代理人进行交涉和诉讼。
  • 代表性的诉讼案件
• 在串通投标案件中代理国外政府应对超过20家日本的建筑公司
• 在东京进行的国际商事仲裁案件中代理美国和巴西公司应对日本公司
• 在新加坡进行的国际商事仲裁中代理一家印度公司应对日本公司
• 顾客提出产品责任的案件中代理日本的进口商。制造缺陷产品的是第三方德国公司,我们代理德国公司根据海
  牙送达公约向法院提交正式的诉讼通知。
• 在损害赔偿案件中代理瑞士的银行应对日本的商社(其损害赔偿金额超过200亿日元,是最近在日本法院的争
  议案件中金额最高的案件之一)
• 在一家美国公司提出的不公平税收请求中,作为美国国内收入服务公司的专家证人,最终税务法院撤销请求。
• 一家欧洲公司与其日本合资公司的合资方之间的商业纠纷案中代理欧洲公司。东京地方法院同意我们的客户恢
  复对合资公司的控制的初审判决。
• 在一家日本公司向JCAA提交的商业纠纷中代理韩国制造商。JCAA指定了一位著名的法律教授为唯一的仲裁
  员。我们争论JCAA没有进行仲裁的权限,因为仲裁条款起草得很草率。仲裁员同意我们的意见并撤销了仲
  裁。
• 在一起私秘的调解中,代理一家日本公司解决银行和租赁公司之间的纠纷。其核心问题是应由谁承担因重整美
  国制造的航行器的租赁事宜而导致的互换破裂成本。双方共同指定已退休的法官作为唯一的调解员,因迅速的
  应对该纠纷仅在一个月内就得以解决。
• 代理国际制造公司的子公司办理出资人约定书相关的各种诉讼。约定书从我们客户的保险箱被偷走,之后所谓
  善意的第三方购买该约定书。共有9名原告提出诉讼,除了自愿撤销的一例外,我们赢得在地方法院级别(东
  京地方法院和新泻地方法院)的所有案例。一个案例上诉到东京高级法院,我们以对我们的客户有利的条件达
  成和解。